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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信息标准体系的形成

2020-10-13 10:48   来源: 互联网

近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国卫生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截至2020年8月,国家卫生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信息标准为227项,国家卫生信息平台标准规范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基本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促进了全民健康信息标准的应用,支持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意见》同时指出,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化体系还存在制度不完善、标准评价和应用管理不到位、部分标准不协调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标准配套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意见》明确了国家卫生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四项重点任务,即推进国家卫生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库标准化建设,加强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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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与区域性国家卫生信息平台的规范化对接,实现区域数据的集成共享。加强医防一体化建设,建立公共卫生数据报送标准,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监测服务,协调基础数据集建设,加快公共卫生数据交换共享文件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接口标准和其他信息标准。


根据《意见》要求,围绕分级诊疗、家庭医生合同签订、个人健康管理、区域医疗合作、医务人员培训等业务要求,要加快研制唯一实物标识、区域检验检验规范、药品耗材编码、数据资源目录、对象登记与分析等国家统一的基础标准。加强国家医院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应统筹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的分级评价和健康与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成熟度评价。推进以国家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鼓励探索云部署方式。


根据《意见》,推进医疗大数据分类、分类、领域开放应用,研究制定《医学人工智能应用研究指南》,推动医学人工智能在智能临床辅助诊疗中的应用,医疗机器人、人工智能药物研发、智能公共卫生服务、智能医院管理、智能医疗设备管理、智能医学教育等领域试点示范。鼓励医疗卫生5g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


《意见》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标准化实施情况纳入重点工作计划,把标准化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把标准化建设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基础。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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